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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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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办公室,我以为他会安静的让我调戏。

    谁知道,他过来,站在我面前,很自然的低头亲了我的嘴唇,……低调,安静,并且,……深入……

    结束。

    我赶紧用手指把他嘴唇边上蹭上的我的口红印记抹去,他这才看到我手中那个瓷碗,里面是以昂贵著称的冰激凌。

    冰激凌。

    薄荷味道外加巧克力碎屑的冰激凌。

    勋先生看着我,从我手中接到冰激凌碗,沉默的吃掉,随后,把空碗递给我。

    “,我不喜欢吃薄荷味道的冰激凌。”

    然后,他回到办公室。

    “。”a对我说,“你对男人的品味很高。”

    呃,不知道她在称赞我,还是称赞我的男人。

    ……

    5分钟之后,顶楼的电梯门打开,一位身穿阿拉伯的白色长衫后面跟着几位戴着黑超的高大安保人员的男人从走进来。

    为了表示这位客人地位的显赫a甚至站起来,并且从办公桌后面走到他面前,“亲王殿下,见到您很荣幸。勋先生已经在等您了,跟我来。”

    勋世奉办公室门被a打开,她也没有进去,就是侧身,让这位阿拉伯的客人过去,但是,他身后的几位安保人员被留在外面a把勋世奉办公室关闭,随后,有两位年轻的姑娘端着薄荷茶过来,一位打开里面办公室的门为勋先生他们送进去,一位端着的饮品用来招待等候在外面的安保人员。这是一种传统,据说,与阿拉伯人谈公事之前,应该先喝一杯薄荷茶,哦,或者是用银罐子煮的浓咖啡。

    因为有几位黑西装,黑超的来自阿拉伯的安保人员,顶楼办公区异常安静。

    我坐在一旁,用自己的插|了耳机的接驳了网络继续看《南北朝》的片花。

    这次,勋先生与客人谈了好久,等他们散场的时候,外面的天都黑了。我以为他应该可以回家了,没想到,康斯坦丁在瑞士的主管过来,于是,下班时间又推移。我到是无所谓,反正,与他在一起,不是在办公室,就是在家中,那里都一样。

    a看着我的屏幕,忽然问我,“这位男演员,在中国很有名气吗?”

    我摘下一边的耳机,看了看她所指那位男演员的面孔,竟然不是乔深,而是章亦冬!

    我,“是新人,这是他参演的电视剧中第一次担任很有分量的角色。”

    “嗯。”a给自己端了一杯咖啡,给我一杯巧克力牛奶,她说,“这个男人很有魅力,让我想到了当年的ix(瑞凡·菲尼克斯)。”

    我,“瑞凡·菲尼克斯,就是那位在《伴我同行》中爆红,以《我私人的爱达荷》获得威尼斯影帝,世人眼中的天才男演员,在没有人质疑他能称霸上个世纪90年代的好莱坞的时候,他因为吸毒过量暴毙在洛杉矶的街头。”

    “是,就是他。”a很自然的与我讨论章亦冬,“他有一种令女人毁灭的魅力,你一直在看这部电视剧,这是什么?”

    “《南北朝》,这是我和一位朋友做编剧并且我自己的a&s工作室联合投资的古装剧,大约是1500年前的中国,一段乱世中的故事,史诗一般的场景,哦,对了,就像《冰与火之歌》。”

    我用手机把屏幕定住,找了一张乔深的剧照给a看,“看,这是我们戏中的主角a,你看他……”(怎么样?)

    “啊,joe(乔深的英文名字,他当时起名的时候异常偷懒,只是取了自己姓氏的谐音,于是他的全名就是joe乔)!”a似乎相当意外,“他居然是演员?!”

    我,“啊,你认识乔深?他是中国演艺圈头牌天王,我……”

    ——我的偶像,我是他的死忠粉!!好像所有姑娘都可以疯狂的尖叫着乔深的名字死去!!幸好,我记得这是在康斯坦丁的顶层,于是,我拼命压抑住自己的声音,平淡的说,“我的朋友,哦,也是勋先生的朋友。”

    “joe当然勋先生的朋友。”a似乎剧照上的乔深很感兴趣,“joe是康斯坦丁一个项目的合伙人,他在纽约的时候,我招待过他,这是一位满足了我对东方男人所有幻想的人,不过,我从来不知道,他居然是一位演员,并且还是一位声名显赫的巨星。”

    我有些意外,“乔深主演过一部康斯坦丁投资的电影,故事讲的是中国民|国时代的一位京剧大师的人生,这部戏还获得了奥斯卡奖,乔深在西海岸的宣传力度很高a,你不知道吗?”

    “呃……不太清楚……”a似乎在找一句合适的措辞来形容自己接下来的话,“,我对很多事情都不太敢兴趣,还有,工作很忙,我家中还有几个孩子,你能想象一回家5个孩子齐声高叫时候的情景吧,……所以……”

    我明白,我明白!

    康斯坦丁的cream们啊,他们都秉承着对娱乐圈新闻与八卦不屑一顾的高品味,坚决要从世间凡人的milk中冉冉升起啊!

    我在北京康斯坦丁混饭吃的时候,作为当时中国娱乐圈星途无量的准一线女星,那些人还对我的这张不那么具有标志性的面孔完全没有辨识能力,更不要在纽约,本来这些人对于华人就脸盲症大爆发的人类,可能对于本国娱乐圈不十分完全了解,怎么可能了解一位从大洋彼岸过来的乔深呢?

    呃,不对啊a不是知道90年代的巨星ix吗?

    哦,然后一想,我就释然了。那个时候a还是一位在巴克文理学院读书的少女,少女情怀总是诗啊,当时还是少女的a当然会对于这些也许对于她们的人生没有那么重要的事情颇感兴趣。

    于是,我避开这些问题,直接问了我很关注的另外一件重要的事情,“a,在你的眼中,感觉这位新演员与乔深,谁更有魅力?”

    a直接说,“新演员。”

    “为什么?”

    “joe过于的,……,奢华,他就像中国古老的瓷器,我记得上次在苏富比拍卖了一个青花瓷,价格超过了曼哈顿的一层公寓,那仅仅是一个花瓶。欣赏joe就如同欣赏这种的艺术品,需要勇气,还有跨越文化的学识,但是这位不一样。”a给了我一个笑,“,欣赏那个年轻的男人,不需要任何高尚的东西,只要是女人就可以,他可以勾起女人的本|能。另外,可能是我们的年龄不一样,我喜欢的人,你未必喜欢,等你到我这个年纪,拥有无法撼动的地位,大量的金钱,也许,你会欣赏一些更加粗俗的东西,……我有一个同学在《纽约客》做编辑,他最近想要做一个访谈,主题就是中国元素,简餐,时尚,电影还有音乐,我帮你约他,如果你有兴趣,你可以同他聊一下,好吗?”

    “好!太好啦!”我特别感谢a,“那我把自己的手机号码给你。”

    “不用,我有你的电话号码。”

    “啊?”

    “,你的电话号码在我号码本的第二位。”

    我,“第一位肯定是勋先生,那么小三是谁?”

    “max先生。”

    “……”

    “怎么了?”

    “哦,我只是忽然想到了,勋先生,我,还有max大叔,whatahappyfamily!!”

    ……

    我同a确定好时间,我就想到别的事情,——更加粗俗的东西……?

    回家的路上,我把冰激凌桶放脚下的那张白色西伯利亚虎皮上,早已经换下来的linda的套装装在袋子中,也放在一边。

    “,你穿这套衣服并不合适。”勋先生忽然出声。

    “唔。”

    “你穿别人的衬衣,并不合适。”

    原来,是衬衣的问题吗?

    我没有转身,只是把冰激凌外面干冰又摆了一下,“那我穿你的衬衣呢?”

    他忽然伸出手指,扯了一下我的头发,我以为他要做什么,谁知道,他只是扯过我的头发,我感觉到他的手指在我的后脖子上摩挲,摩挲,再摩挲。

    “好。”

    “好什么?”

    “穿我的衬衣……”

    ……

    累,累的手都抬不起来。

    今天回家不算晚,夜晚气氛又好,于是……就……时间长了一些……不,是长了很多……并且,勋先生果然说到做到,整个过程,一直穿着他的衬衣,……只穿他的衬衣,弄的我这身上,头发上全部都是他的味道。

    洗完澡,我坐在床边上吹头发,头发潮湿,又厚重,好像是从深海中捞出来的一坨海藻,我的手臂酸的抬不动,就放下,安静的休息一会儿。嗯,还是穿着他的衬衣。我发现,以后我就可以节省自己的睡衣了,只要穿他的衬衣就好,他个子比我高,衬衣穿在我的身上正好可以

    勋世奉也洗完,从浴室走出来,披上睡袍,就到身后。

    他把我手中的吹风机拿过去。

    我,“这头发太难打理了,长成这个样子,要不,明天我去约个理发师,剪掉好了,你说,这样好不好?”

    “不好。”

    “唔,又不是你的头发,很难管的。”

    “我帮你吹干。”

    说完,他真的打开吹风机,嗡嗡,嗡嗡吹了起来。

    他的手指并没有很温柔,但是却是很注意的,没有扯疼我的头皮,也没有不耐心,逐渐的,头发真的慢慢被吹的半干,然后,他关掉吹风机,从我的梳妆镜前面拿了一把我平时用的猪鬃刷子,开始给我梳头发。

    麻酥酥的……我忽然笑了。

    “笑什么?”

    “在中国古代的婚俗当中,夫妻梳发,也是一种闺浪更让人那些文人墨客所推崇。”

    我不确定他是不是能听懂,但是他听完之后,没有询问生词的含义。

    “还有呢?”

    “什么?”

    “在中国古代,夫妻之间,还有什么乐趣?”

    “画眉。这是一个历史典故,汉代的京兆尹张敞每天给妻子画完眉才上朝,有人就告诉了皇帝,然后在一次朝会上,皇帝当着别的官员的面,问了他这件事,他说了一句,臣闻闺房之内,夫妇之私,有过于画眉者。皇帝倒是没有责怪他,就是最后也没有重用,在中国古代,包括现代,男人沉迷感情,即使那个女人是他的妻子,也是不被主流社会所接受的。大家接受的男人就是没有感情,可以把感情当工具,或者当玩意,就是不能认真,不然会被人认为是没有本事。”

    一梳,二梳,……再梳。

    良久,他忽然轻声说,“这点,有些像勋家。”

    我,“勋家是老式的家族,秉承的是老式的传统。”

    “你和我说一下这些事情,之前我只是觉得他们的信仰有些反人类。”

    我,“呃,不是反人类,只是同你母亲,……我没有见过你的母亲,不知道她是一个什么样子的人,不过你对她的三言两语中,我大致了解,她的价值观与行为准则的确与勋家格格不入。

    勋家秉承的是明清时代留下的传统,信奉程朱理学,推崇’存天理、灭人欲’,在他们心中,女人不配拥有情|欲,那是男人独有的权利。并且女人在嫁人之前一定或者说最好还拥有virginity,这样,男人对她的所有权,就好像用烙印打在牲口上一样,牢固,并且号称一生无法去除。

    女人的作用就是被娶进家门,侍奉公婆,绵延子嗣,说白了,就是代替男人照顾他的父母,操持家务,任劳任怨,生孩子,尤其是生儿子,没有生儿子的女人基本在家族没有立足之地。还有,家中有老婆,外面还要有红颜知己,号称家中红旗不倒,外面彩旗飘飘,升官发财养小老婆,这就是他们的终极梦想。我原来以为,你也是这样,在华人背景中,像你这样的豪门世家的公子,哦,不只是豪门公子,一般中国男人也差不多都是这样的。”

    他,“如果我也是这样,对你来说,我是不是一点机会也没有。”

    我点头,“呃,这个……因为我们假设中的男人是你,所以,这种事情我也不太清楚……不过我的确不喜欢那种男人。今天a还说我对男人的品味极高,我想,ideservethebest……”

    勋世奉把手中的刷子放在一边,他的双手将我的头发在后背聚拢,“如果当时我没有同吉尼薇解除婚约,我不会去找你。”

    “呃,其实,如果你当时没有同公爵小姐解除婚约,没准,我也愿意……”

    这个决定简直太刷我自己的三观了,发现对着这个男人,似乎我的底线可以一直后退,后退,再后退……

    不过,……

    我问他,“你当时为什么会想要直接同我交往,你不怕我仅仅是为了你的金钱吗?呃,即使在现代,大家看我好像还是这样看。”

    “那样也好。”他,“当时我去杭州找你,想的就是,如果你想要钱,我给你,想要人也好,只要你想要的是在我风险控制范围之内,都好。那是当时,现在不一样。”

    “嗯?什么不一样?”

    我闻到他的气息,呼吸的气息,就在我的耳朵,鬓角上压着他的亲吻。

    勋世奉,“只要你开口,不论是否在我风险控制范围之内,都可以。”